python怎么用 實例方法和類方法有什么區(qū)別?
實例方法和類方法有什么區(qū)別?Construction method:Construction method用于構造類對象,方法名和類名相同,沒有返回值。通常,新的構造方法name()用于創(chuàng)建此類的對象
實例方法和類方法有什么區(qū)別?
Construction method:Construction method用于構造類對象,方法名和類名相同,沒有返回值。通常,新的構造方法name()用于創(chuàng)建此類的對象。如果不編寫構造函數,將有一個默認的非參數構造函數。當然,您也可以重寫和重載構造函數(我建議您找一本“Java編程思想”的書,這本書非常全面)。實例方法:簡而言之,就是可以通過類(對象)的實例調用的方法,也就是我們通常使用的方法。實例方法也稱為成員方法(成員方法和成員變量的知識可以參考Java編程思想)。類方法:簡而言之,它是一個可以用類名直接調用的方法,即用關鍵字static修改的方法。它不需要創(chuàng)建類的對象來調用方法。(關于static關鍵字的詳細用法,您還可以在“Java編程思想”一書中找到它)。Java編程思想是目前最好的Java參考書。網上有第三版中文電子書,第四版英文
1。類中的實例方法可以操作類變量,因為類總是在實例之前。實例只是處于類的特定狀態(tài)的特定對象,因此只有在類存在時才能從類創(chuàng)建實例,這樣實例方法才能操作類變量,因為類變量必須存在。2類方法不能操作實例變量,因為類方法的作用域在類上。類本身不知道它已經創(chuàng)建了多少個實例,哪些實例仍然存在,因此類方法不能訪問實例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