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現階段存在哪些問題
在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現階段存在哪些問題在知識經濟時代,由于計算機網絡技術和數字技術的廣泛應用,使人們的智能和計算機的高速運行能力匯集和融合起來,創(chuàng)造了新的社會生產力,豐富著電子商務等大量的活動,滿足了人
在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現階段存在哪些問題
在知識經濟時代,由于計算機網絡技術和數字技術的廣泛應用,使人們的智能和計算機的高速運行能力匯集和融合起來,創(chuàng)造了新的社會生產力,豐富著電子商務等大量的活動,滿足了人們的社會交往、購物、學習、消費、醫(yī)療等各種需要。電子商務活動中涉及最多的是知識產權問題,電子商務活動就是在網絡環(huán)境下使一部分商品流通“隱形化”。
在計算機網絡上進行談判、簽合同、訂購商品,乃至最終取得商品的這種商務活動,已經使知識產權保護產生了新的問題。主要包括電子商務中的版權問題、電子商務中的專利問題、電子商務中的域名和商標問題等方面。在網絡傳輸的電子商務中,已涉及版權產品的無形銷售,產生了版權保護的新問題。特別是已經產生了,在網上的商標及其商業(yè)標識保護、商譽保護、商品化形象保護等與傳統(tǒng)保護根本不同的新問題。電子商務在網絡環(huán)境下,已對我國著作權法和商標法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與傳統(tǒng)的商務活動一樣, 電子商務活動中也存在著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然而, 我國現有的關于電子信息方面的法規(guī)和商務貿易方面的法規(guī)都未涉及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全部。立法的不完備對商務貿易造成了障礙, 人們既無法準確地把握以非傳統(tǒng)的書面形式提供信息的法律性質和有效性, 也無法完全相信電子商務的安全性。
3.1.1 因特網上版權保護問題
版權保護的核心內容是保障版權人擁有控制作品傳播和使用的權利。在傳統(tǒng)的傳播技術條件下, 復制權、發(fā)行權、廣播權等權利上基本保證了版權人對版權作品的控制。然而, 在網絡環(huán)境下, 版權人面臨作品“失控”的嚴重威脅。
網絡上的版權侵權問題主要表現在:
(1)直接侵權, 未經作者或者其他版權人許可而以任何方式復制、出版、發(fā)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制影片等等, 均構成對版權的直接侵犯。此外, 關于因特網服務提供者由于其服務者的侵權行為, 和其計算機系統(tǒng)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的自動復制而被牽涉的侵權責任問題, 尚屬于爭論的范疇, 還需要在法律規(guī)定上進一步明確。
(2) 間接侵權, 主要指因特網服務提供者(ISP) 和網主因用戶的侵權行為承擔的侵權責任。在網絡上的間接侵權責任問題上, 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責任的大小, 也在研究當中。
3.1.2 因特網上專利保護問題
網絡技術對專利領域也提出了大量問題。例如,計算機軟件能否成為專利制度保護的客體;因特網的廣泛性和開放性對專利的“新穎性”特點提出了挑戰(zhàn);此外,專利的電子申請方式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等等,這些都是在網絡環(huán)境中需要討論和解決的問題。
(1)計算機軟件的專利保護
很多國家的法律在用版權法對計算機程序進行保護時都采取了一些變通的做法,吸收了專利保護的一些內容。但是,能否直接對計算機程序申請專利,不同國家在此問題上所持的態(tài)度不一樣。依據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附錄中對授予專利的事物這樣描述:“任何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無論是產品還是程序,無論在任何技術領域,只要它們是新穎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和具有工業(yè)實用性的,都可以被授予專利?!笨梢?,專利制度成為保護計算機軟件的一種法律手段已經成為一種趨勢。
目前,在知識產權理論界不少人都認為要把專利和版權兩種法結合起來,實現對軟件真正的保護。
(2)Intemet對專利法的影響
在專利法中一般都規(guī)定,授予專利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必須具有新穎性,新穎性是授予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實質要件之一。傳統(tǒng)的專利法并沒有規(guī)定在Interact 上公開發(fā)明創(chuàng)造應采取什么樣的原則,因此,在廣泛的、開放的Intemet 上公布的發(fā)明是否還具有新穎性就是一個值得探
,討的問題。
(3)專利的電子申請問題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起草的<專利法案條約》(草案) 和<專利合作條約》細則的修改中,已確認了電子申請的合法性。日本專利局已于1990年12月開始接受專利的電子申請。韓國已經著手進行通過Internet 申請專利的實驗。美國、日本、歐洲三個專利局正在進行通過Internet 聯機申請專利的準備,并把實現專利文獻無紙化作為今后的發(fā)展方向。
3.1.3 因特網上的域名
域名是連接到因特網上的計算機的地址, 設計域名的初衷是便于計算機聯網和網上通訊聯系, 然而, 因其易記便用, 已經被廣泛用作一種商業(yè)標志符號了。商業(yè)組織已經意識到網站作為發(fā)展電子商務基本手段的巨大潛力, 為此, 商家盡量使用商標、商號和其他公司標志性詞語作為其網站的域名, 以吸引原有消費者, 擴大網上市場的知名度。
域名雖然越來越具有商業(yè)價值, 但是它與商標、商號等知識產權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聯系和溝通。因此, 最緊迫的議題當是建立域名與知識產權制度之間的聯系, 減少兩者之間的沖突。但是, 更根本的解決方法還在于給域名“正名”, 如果域名真的具有了知識產權的價值, 就應當考慮給予它知識產權的地位和法律保護。這樣不僅解決了域名與知識產權的沖突, 而且豐富了知識產權的內容。
3.2 這些問題對電子商務發(fā)展的影響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日漸成熟,以電子數據交換方式的交易逐漸成為21世紀的主要經濟貿易方式。盡管我國的電子商務貿易額迄今不足美國的萬分之一,但是我國的電子商務發(fā)展的速度是相當快的。在這虛擬的世界之中,和現實的世界一樣,也存在著違法犯罪和投機取巧行為,這些行為同時也成了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也影響著電子商務活動的發(fā)展。
3.2.1 域名知識產權保護對電子商務的影響
域名是連接到互聯網上的計算機的地址,設計域名的初衷是便于計算機互聯網和網上通訊聯系,然而,因其易記方便,被廣泛用作一種商業(yè)標示符號。商業(yè)組織已經意識到網站作為發(fā)展電子商務的基礎手段的巨大潛力,盡量使用商標、商號和其他公司標志性詞語作為其網站的域名,以吸引原有消費者,擴大網上市場的知名度。商業(yè)組織的域名也被普遍用在廣告宣傳中,作為該商業(yè)組織已經在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標志。
因此,單個廠商參與全球電子商務的前提是在互聯網上注冊域名。域名系統(tǒng)的技術特征決定了域名的惟一性,因此,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就想出了將他人的知名商標、商號或其他標志注冊為域名,在以高價將這些域名賣給其知識產權的所有人的壞主意。
而在有些情況下,域名注冊人并不存在搶注之故意,而是出于自身原因使用了某一域名,偶然與他人以英文字母形式表示的注冊商標或使用商標相同或相似,即域名與同刑事犯罪者一樣,對網絡上電子商務的發(fā)展非常有害。這種行為已經在美國、英國等國受到了法律制裁,那些注冊了幾十、上百個他人的知名商標或企業(yè)名稱的搶注者都被迫將搶注的域名還給知識產權的所有人。
而后者純屬域名引發(fā)的權利沖突,對其糾紛的解決,首先必須給予域名應有的知識產權地位和相應的法律保護,然后就域名與注冊商標之間的關系制定法律規(guī)則。這樣,域名與商標的沖突就不難解決?,F在還沒有明確的國內或國際的知識產權法來保護域名。這種“無法”狀態(tài)會妨礙全球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fā)展。
3.2.2 著作權知識產權保護對電子商務的影響
我國著作權法中,對作品的數字化、作品的網絡傳播都沒有作出相應的法律規(guī)定。這種狀況,使網絡環(huán)境下作品的主體和客體發(fā)生了變化,而信息網絡作品、多媒體作品和由工具生成的衍生作品的存在,是作品的分類帶來苦難。這就影響了電子商務活動中主體資格的認定。 第二, 個人合理使用作品的界線很難界定。特別是在網絡環(huán)境下, 經濟利益獲取與作品形式
,的分離, 使營利與非營利的界線很難劃清。
第三, 用戶合法權利的保護受到影響。在網絡環(huán)境下, 存在著用戶對作品被動獲取的條件和環(huán)境, 極可能使用戶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所以, 為了保護各方著作權利人的利益, 同時有利于推動電子商務的發(fā)展, 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原則和重點應當有所調整并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和應用的進展, 不斷增加調整力度。
3.2.3 電子商務中技術成果保護對電子商務的影響
技術成果是創(chuàng)新者創(chuàng)造性的智力成果, 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電子商務 中的技術成果不僅包括通過因特網進行交易的商品本身, 還包括交易過程中的創(chuàng)新性貿易技巧。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fā)展, 電子商務 中的商品品種增多, 貿易技巧層出不窮, 僅靠版權法難以有效地保護這些技術成果的所有方面。因此, 有必要對此進行探討, 尋找新的保護途徑。
(1)專利權保護。
創(chuàng)新者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 公布其技術成果, 得到專利法的保護, 這是創(chuàng)新者享有專利壟斷權, 提高技術信息價值的有效途徑。因為創(chuàng)新者一旦取得了技術成果專有權, 使用它的時間越長, 范圍越廣, 其價值就越高(在出現新的替代性技術之前, 其價值能無限期積累) , 而且權利人除了自己使用, 還可以通過權利轉讓和使用許可賺得極為豐厚的利潤。
(2) 商業(yè)秘密保護。
在我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guī)定, 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 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時才成為商業(yè)秘密”。在電子商務中, 商業(yè)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 如計算機軟件、客戶訂單、成本核算表、會計方法、市場研究報告、營銷策略及物流配送流程等。商業(yè)秘密具有很高價值, 這表現在它現在或將來的使用會為權利人贏得現實的或潛在的競爭優(yōu)勢。
因此, 企業(yè)往往采取各種措施保護其商業(yè)秘密, 而一些企業(yè)為節(jié)省開支或了解對手的情況, 可能會不擇手段地竊取對方的商業(yè)秘密。為保護企業(yè)的正當權益, 許多國家規(guī)定了商業(yè)秘密權, 來救濟技術成果創(chuàng)新者的權利。
在電子商務條件下, 我國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 避免出現利益受損現象。
5.1 開展政府電子商務示范工程, 提高國民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從我國電子商務發(fā)展現狀看, 電子商務雖涉及的領域眾多, 形式多樣, 但行業(yè)和區(qū)域差異較大, 企業(yè)管理水平有高有低, 對電子商務的認識也不統(tǒng)一。因此, 我國政府應適當開展必要的電子商務示范工程, 抓試點、重宣傳、貴引導, 在試點的基礎上取得經驗, 逐步推廣, 在宣傳的基礎上普及電子商務基本常識, 提高國民電子商務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吸引更多的企業(yè)或消費者加入到電子商務的行列中來, 引導他們有效地進行知識產權的積累和保護。
5.2 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規(guī)范電子商務的網絡平臺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信息服務系統(tǒng)是以因特網技術為網絡連接平臺的。這種開放性的網絡平臺使得電子商務的安全保護顯得尤為重要, 而電子商務的安全性保護必然涉及到電子商務的知識產權問題。因此, 電子商務平臺的規(guī)范化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為了規(guī)范電子商務的網絡平臺, 我國必須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開發(fā)出類似于IBM 公司的“密鑰容器”這類加密技術、防火墻技術以及具有信息保障功能的硬軟件技術產品來確保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3與國際知識產權界密切合作, 探尋有中國特色的符合國際標準的域名制度
我們只有立足國情, 修訂和完善我國現有相關法律, 才能對域名權加以有效的保護。目前各國均沒有頒布有關域名保護的專門法律法規(guī), 我國在這方面的立法對策可以借鑒其他相關領域的立法經驗以及國際上的某些通行作法, 對與域名權有關的各種知識產權法律作出相關規(guī)定, 從而為域名權的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5.4 修訂中國版權法, 充分兼顧電子商務下版權國際保護的新要求
現行的中國版權法普遍存在內容陳舊的現象, 即使是有關網絡信息版權保護的闡述也很模糊, 易造成侵權糾紛和審理結果的隨意性, 更無法適應電子商務中版權保護的需要。現有的中國版權法中關于“復制”、“合理使用”、“版權保護期限”等規(guī)定亟需依據中國實際情況充分兼顧電子商務 中版權國際保護的新要求加以修訂或增加新內容。
不是存在不足,中國的電子商務還差得很遠呢,主要是普及的面還是不夠,需要完善的地方太多了 電子商務才剛剛起步,以后的路還很長,具體的不足還有待各位大蝦為你解答。 商品信息不全面 互聯網作為新的產業(yè)革命的主導力量,已經融入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在產品流通方面也不例外,電子商務成為當今經濟領域中最為活躍的概念之一。BtoC 模式的出現可以說是電子商務的開端,它打破了在此之前的網絡“內容為王”的時代,使互聯網顯現出整合經濟要素的強大力量。發(fā)達國家電于商務發(fā)展迅速,通過Internet 進行交易已成為潮流,電子商務浪潮勢不可擋。它將是企業(yè)對內進行高效管理,對外提高競爭力的必由之路。但在我國,由于網絡建設正處于起步階段,網絡應用還不夠普遍,金融電子化程序還不理想,電子商務的推行還需要時間。筆者個人認為,電子商務在發(fā)展的過程中將會遇到下列一些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電子商務想要騰飛,翅膀將會很沉。
1、網絡自身有局限性
有一位消費者在網上訂購了一新款女式背包,雖然質量不錯,但怎么看款式都沒有網上那個中意。許多消費者都反應實際得到的商品不是在網上看中的商品。這是怎么回事呢? 其實在把一件立體的實物縮小許多變成平面的畫片的過程中,商品本身的一些基本信息會丟失; 輸入電腦的只是人為選擇商品的部分信息,人們無法從網上得到商品的全部信息,尤其是無法得到對商品的最鮮明的直觀印象。由此可見,從某種意義上說,并不是商家有意欺騙消費者,網絡自身的局限性會自然不自然地誤導消費者,可能使消費者不再輕易相信自己的眼睛,對電子商務的可靠性產生懷疑。
2、搜索功能不夠完善
當在網上購物時,用戶面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在眾多的網站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并以最低的價格買到。搜索引擎看起來很簡單:用戶輸入一個查詢關鍵詞,搜索引擎就按照關鍵詞到數據庫去查找,并返回最合適的Web 頁鏈接。但根據NEC 研究所與Inktomi 公司最近研究結果表明,目前在互聯網上至少10億網頁需要建立索引。而現有搜索引擎僅僅能對5億網頁建立索引。仍然有一半不能索引。這主要不是由于技術原因,而是由于在線商家希望保護商品價格的隱私權。因此當用戶在往上購物時,不得不一個網站一個網站搜尋下去,直到找到滿意價格的物品。
3、用戶消費觀念跟不上
電子商務與傳統(tǒng)商務方式一個很大的不同是交易的當事人不見面,交易的虛擬性強,這就要求整個社會的信用環(huán)境要好,信用消費的觀念要深入人心。西方國家的電子商務發(fā)展勢頭比較好,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西方的市場秩序比較好,信用制度比較健全,信用消費觀念已被人們普遍接受。然而在我國,一方面人們信用消費的意識非常薄弱,信用卡的使用遠沒有普及; 另一方面,人們到商場還怕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更何況是在不知道離自己多遠的網上? 由于網絡的使用還沒有完全普及,人們對網絡的不了解也是影響網上消費
,的重要原因。目前大部分網民對網絡的使用主要是了解信息和聊天,對于許多人來說網絡甚至只是一個概念,這種情況下電子商務不景氣也是可以預料的。
4、交易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仍然是影響電子商務發(fā)展的主要因素。由于Internet 的迅速流行,電子商務引起了廣泛的注意,被公認為是未來IT 業(yè)最有潛力的新的增長點。然而,在開放的網絡上處理交易,如何保證傳輸數據的安全成為電子商務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調查公司曾對電子商務的應用前景進行過在線調查,當問到為什么不愿意在線購物時,絕大多數的人的問題是擔心遭到黑客的侵襲而導致信用卡信息丟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業(yè)因擔心安全問題而不愿使用電子商務,安全成為電子商務發(fā)展中最大的障礙。目前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 、安全可靠的通訊網絡;
B 、有效防護連接在網絡上的信息系統(tǒng);
C 、有效防止資料被竊取或盜用;
D 、培訓電子商務人才,使其了解如何防護其信息系統(tǒng)和資料的安全。
為了確保商業(yè)事務的安全性,必須滿足一系列重要條件,換句話說,不僅要安全,更要易于管理和使用。首要條件是電子商務中所有的參與方之間(包括用戶和服務方) 進行身份確認,用戶身份被認證無誤后,才能相應地解決和管理用戶的數據訪問??紤]到當今業(yè)務的分散性和使用Internet 具有風險性,在線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必須象在數據庫中一樣得到保證。另外,必須確保電子商務記錄和事務的長期完整性,防止欺詐行為,這樣才能提供廣泛的電子商務所必需的可信度。最后,必須遠離來自Internet 的多方面的威脅,以保證計算機系統(tǒng)自身的完整性,在這些安全特性下,用戶可以信賴他的系統(tǒng)去完成重大的商務應用。
5、電子商務的管理還不夠規(guī)范
電子商務的多姿多彩給世界帶來全新的商務規(guī)則和方式,這更加要求在管理上要做到規(guī)范,這個管理的概念應該涵蓋商務管理、技術管理、服務管理等多方面,因此要同時在這些方面達到一個比較令人滿意的規(guī)范程度,不是一時半時就可以做到的。另外電子商務平臺的前后端相一致也是非常重要的。前臺的Web 平臺是直接面向消費者的,是電子商務的門面。而后臺的內部經營管理體系則是完成電子商務的必備條件,它關系到前臺所承接的業(yè)務最終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實現。一個完善的后臺系統(tǒng)更能體現一個電子商務公司的綜合實力,因為它將最終決定提供給用戶的是什么樣的服務,決定電子商務的管理是不是有效,決定電子商務公司最終能不能實現贏利。
6、稅務問題
稅務(包括關稅和稅收) 是一個國家重要的財政來源。由于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是在沒有固定場所的國際信息網絡環(huán)境下進行,造成國家難以控制和收取電商務的稅金。因此,在制定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政策法規(guī)時,需要重新審視傳統(tǒng)的稅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稅收機制。
7、標準問題
,各國的國情不同,電子商務的交易方式和手段當然也存在某些差異,而且我們要面對無國界、全球性的貿易活動,因此需要在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建立相關的、統(tǒng)一的國際性標準,以解決電子商務活動的互操作問題。中國電子商務目前的問題是概念不清,搞電子的搞商務,搞商務的搞電子,呈現一種離散、無序、局部的狀態(tài)。因此,目前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解決統(tǒng)一標準的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 二是電子商務的關鍵在于業(yè)務,應用是其龍頭,因此要把各種各樣的業(yè)務和服務接進來; 三是解決互聯互通的標準問題。
8、支付問題
由于金融手段落后、信用制度不健全,中國人更喜歡現金交易,沒有使用信用卡的習慣。而在美國,現金交易較少,國民購物基本上采用信用卡支付,而且國家出于金融、稅收、治安等方面的原因,也鼓勵使用信用卡以減少現金的流通。完善的金融制度,方便、可靠、安全的支付手段是B to C電子商務發(fā)展的基本條件。不難看出,影響我國電子商務發(fā)展的不單是網絡帶寬的狹窄、上網費用的昂貴、人才的不足以及配送的滯后,更重要的原因來自于信用制度不健全與人們的生活習慣。因此,我們應該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健全法制、建立信用制度, 正確引導人們改變一些生活習慣,為我國B to C電子商務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有利的發(fā)展環(huán)境。
9、配送問題
配送是讓商家和消費者都很傷腦筋的問題。網上消費者經常遇到交貨延遲的現象,而且配送的費用很高。業(yè)內人士指出,我國國內缺乏系統(tǒng)化、專業(yè)化、全國性的貨物配送企業(yè),配送銷售組織沒有形成一套高效、完備的配送管理系統(tǒng),這毫無疑問地影響了人們的購物熱情。
10、知識產權問題
在由電子商務引起的法律問題中,保護知識產權問題又首當其沖。由于計算機網絡上承載的是數字化形式的信息,因而在知識產權領域(專利、商標、版權和商業(yè)秘密等) 中,版權保護的問題尤為突出。
11、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
在電子商務中,傳統(tǒng)商務交易中所采取的書面合同已經不適用了。一方面,電子合同存在容易編造、難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問題; 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尚未對電子合同的數字化印章和簽名的法律效力進行規(guī)范。此外,現有技術還無法做到對數字化印章和簽名的唯一性、保密性進行準確無誤的認定。如何保證電子商務活動中合同的有效性以及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是保證電子商務正常發(fā)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2、電子證據的認定
信息網絡中的信息具有不穩(wěn)定性或易變性,這就造成了信息網絡發(fā)生侵權行為時,鎖定侵權證據或者獲取侵權證據難度極大,對解決侵權糾紛帶來了較大的障礙。如何保證在網絡環(huán)境下信息的穩(wěn)定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是有效解決電子商務中侵權糾紛的重要因素。
13、其他細節(jié)問題
,最后就是一些不規(guī)范的細節(jié)問題,例如目前網上商品價格參差不齊,主要成交類別商品價格最大相差40;網上商店服務的地域差異大; 在線購物發(fā)票問題大; 網上商店對定單回應速度參差不齊; 電子商務方面的法律,對參與交易的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還沒有進行明確細致的規(guī)定。
當然,電子商務目前發(fā)展遇到的問題不僅僅局限于上面談到的,電子商務的發(fā)展還會帶來什么樣的問題誰也無法預料,而我們要解決和完善這些問題并不是由某個人或者某個團體所能及的,因此想要騰飛,翅膀將會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