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餐廳意外摔倒,4000塊的玉鐲碎了,女子找餐廳索賠,對此你怎么看?
網友解答: 事件經過喬女士在用餐時,不慎在餐館內摔倒。當時喬女士覺得只是無大礙,只有衣服變臟。喬女士,因此以餐館地面沒拖洗為由,找值班經理索要80元,用于干洗衣服的費用。本以為事情結束了
事件經過
喬女士在用餐時,不慎在餐館內摔倒。當時喬女士覺得只是無大礙,只有衣服變臟。喬女士,因此以餐館地面沒拖洗為由,找值班經理索要80元,用于干洗衣服的費用。
本以為事情結束了,但是喬女士出餐館時才發(fā)現(xiàn),自己手上的手鐲沒了。于是趕緊回餐廳,果然被餐廳的工作人員撿到了。但是當工作人員把她的鐲子還給她時,喬女士卻看到鐲子已經碎成了兩半。原來,當時喬女士摔倒時,已經在把鐲子甩出并摔碎了。
于是喬女士認為餐廳地面有水漬,需要承擔自己財產損失的責任。餐廳表示,當時確實有清潔工打掃衛(wèi)生,但是主要原因,還是喬女士自己不慎摔倒。雙方爭執(zhí)不下。
事件分析《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賓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断M者權益保護法》也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因此,作為消費者的喬女士,因餐館的原因,造成了人身、財產損害,可以要求賠償。
但是,這也并不意味著無限夸大餐館方的責任:打掃衛(wèi)生是餐廳的必須步驟,餐廳如果能夠證明,當時盡到了必要的提醒注意的義務,例如,在剛拖的地面放上“易滑”的標志、有工作人員適當提醒等,則餐館盡到了其義務。
因此,該事件的雙方,仍舊需要妥善調解,達到雙方滿意的結果。
點擊頭像關注我,遇到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咨詢 網友解答:首先這件事的新聞看到了,自助餐負責人給出的解決辦法很給力,顧客出具發(fā)票收據(jù),協(xié)商解決,后來顧客提出增值問題,經理給出的條件是找第三方鑒定后,協(xié)商解決,給商家點贊。
經營場所地上濕滑,需要隔離警示牌,這個沒看到,所以顧客摔倒,餐廳需要付一部分責任,顧客自己是成年人,也要付一部分責任。
其次,客人的玉鐲是黃龍玉手鐲,這里解釋一下。黃龍玉,又名黃蠟石,是一種玉髓,屬于瑪瑙大類,地方玉種。這個女顧客4000買的價格偏高,需要很久才能升值到4000元。
這里打個比方,一個出廠價1000元的玉手鐲,進商場銷售,由于珠寶商場很多按照提成支付房租,這個比例不同,一般20%~30%,然后稅這一塊20%左右,再加上員工工資和老板的收入,所以前幾年商場定價在10倍以上,旅游景點和某些知名珠寶品牌是幾十上百倍,這幾年網絡發(fā)達以后,各種銷售渠道的出現(xiàn),玉石慢慢的價格降了下來,云南旅游購物店被政府關停了很多,某知名品牌也關停了很多店鋪。
現(xiàn)在玉石銷售渠道中,電商性價比很高,一直以后電商的售后和造假一直是困擾顧客的嚴重問題,現(xiàn)在電商法的出現(xiàn),電商渠道會更加正規(guī)化,也給老百姓有更多購買好玉石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