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如警方通報廣州女律師不存在毆打與污辱事件是否應(yīng)該因誹謗罪拘捕她?
網(wǎng)友解答: 誹謗罪是親告罪,屬于自訴案件,除非受害人親自報案,否則不會進入訴訟程序。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影響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是公訴案件。誹謗罪的受害人只能是自然人。所以,假如真存在誹
誹謗罪是親告罪,屬于自訴案件,除非受害人親自報案,否則不會進入訴訟程序。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影響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是公訴案件。
誹謗罪的受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所以,假如真存在誹謗公安機關(guān)或其他單位、組織、團體的行為,一般情況下,也是無法啟動訴訟的。畢竟國家機關(guān)有容忍批評和監(jiān)督的義務(wù),即便是批評失實,除了辟謠外做不了什么。
學(xué)點法律常識,真的不丟人,也真的不會有那么多陰謀論。
網(wǎng)友解答:污蔑公安機關(guān)政府罪還是挺大的,以前有過很多這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