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婚夫婦花萬元拍婚禮照,收到的照片竟全是視頻截圖,對此婚慶公司只愿意出3600元的賠償,合理嗎?
網友解答: 2017年11月底,吳先生與深圳市一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了婚禮慶典服務合同,合同金額為11800元,包含攝影攝像和婚禮布置等項目?;槎Y結束的一個多月后,經過吳先生的再三催促
2017年11月底,吳先生與深圳市一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了婚禮慶典服務合同,合同金額為11800元,包含攝影攝像和婚禮布置等項目?;槎Y結束的一個多月后,經過吳先生的再三催促,婚慶公司才將婚禮當天的照片和視頻影碟郵寄到家里。
攝像是沒什么問題,但是發(fā)現照片非常奇怪,沒有賓客合影和家人合照,大部分的照片都是“疊加”的,最后斷定照片是從視頻里截圖下來的。吳先生質問婚慶公司,得知是硬盤壞了無法修復。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吳先生提出按合同條約走流程“任何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50%款項賠償違約金”,要求賠償5000元,但婚慶公司只愿意給出3600元的賠償款,外加免費加拍一次兒童或者其他的照片寫真來作為補償。
此事經消委會的調解,也是費盡周折,由于商家拒絕消費者的訴求,消委會于2月28日發(fā)出終止投訴調解。后在記者的介入下,婚慶公司這才意識到“嚴重性”,同意按合同總價50%款項賠償,并承諾日后上門當面道歉和簽訂和解書。
折騰了一整天,婚慶公司竟然把這么重要的照片全部“洗白”。聽起來有些奇葩,連挽回的可能性都沒有。人生最重要的日子,最珍貴的照片,交給雜牌的婚慶公司,全部付之東流。換作誰,都會氣不打一處來。原本5000元與3600元的賠償,相差區(qū)區(qū)1400元,可婚慶公司一副店大欺客的姿態(tài),吃定吳先生:新婚圖個好兆頭,消委會調解無果,找不到記者,看你怎么著!你不會走訴訟程序,因為請律師的錢都不止1400元。
婚慶公司得意忘形,其實蠢得一塌糊涂:其一,丟失了新婚夫婦這么重要的資料,壞他人好事,換作聰明的老板,怕是11800元都免了,皆大歡喜,畢竟除開布置婚禮現場需要一點本金,其他都是人工開支,何況攝影者也要為此擔責。其二,雙方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50%款項賠償違約金”白紙黑字,若想抵賴,那真是睜眼說瞎話。其三,“賭”消費者不會走法律訴訟程序,但若碰到較真的,把事捅大,最后重創(chuàng)的可是婚慶公司自己。其四,低估了新聞輿論宣傳的高壓,現在是全媒體時代,口碑的傳播力量豈是1400元可以比擬。
這樣的事給大家一個經驗教訓——一是婚禮乃人生最重要的時刻,為了保險起見,在與婚慶公司簽約的同時,可以邀請愛好攝影的摯友擔任助理攝影師,以防萬一,不同的攝影角度既豐富了內容,也留存了不同的欣賞涵義。二是事先要與婚慶公司就違約的追責白紙黑字明確清楚,留存相關書面合同、收費單據、廣告宣傳單等證據,對自己有理有利。
網友解答:結婚時請婚慶公司錄影、拍婚紗照,結果收到的婚紗照卻是從婚慶視頻中截取下來的圖片,效果相去甚遠,深圳這對新人----吳先生及其妻子的心里很不好受,這是理解的,誰會好受呢? 結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現在的人結婚,誰都要請專業(yè)的婚紗攝影機構把婚慶過程記錄下來,拍些婚紗照,留住美妙的時刻,日后閑時翻來看看,那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如果沒有記錄下來,那該有多遺憾?現在,吳先生正與攝影公司扯皮。
一,吳先生態(tài)度:吳先生認為,失誤是婚慶公司造成的,應按合同約定,補償合同價11800元的50%。
二,婚慶公司態(tài)度:婚慶公司承認是己方的失誤,原因是存儲婚紗照數據的硬盤損壞了,數據無法恢復,所以只好從錄像視頻中截取。公司向吳先生道歉并愿意補償吳先生3600元。
影子君意見:本來,婚慶公司明知硬盤已損壞,婚紗照數據已無法恢復,就應先知會吳先生,把事情說清楚,而不是私自以視頻里截取下來的圖片來代替發(fā)給顧客,再怎么精修也代替不了原況啊,等顧客收到照片發(fā)覺不對勁后才說出原委,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這有點"蒙"的味道了。不過能主動承擔責任并提出補償,還是好的。
至于吳先生,心情可以理解,婚慶公司也說,其他項目卻圓滿完成了,不一定就非要堅持按合同總額的50%來補償。
總之,雙方都退一步吧,和為貴哈,僵持對大家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