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app開發(fā) 一個7人的iOS開發(fā)團隊竟然三個月左右才能兼職完成像微信類的社交軟件項目,難道都是這樣?
一個7人的iOS開發(fā)團隊竟然三個月左右才能兼職完成像微信類的社交軟件項目,難道都是這樣?要做一個百度,你要花10天時間,只需一個頁面蘋果并不熱衷于技術創(chuàng)新,它只是一個有創(chuàng)意的公司,善于整合現有技術,而
一個7人的iOS開發(fā)團隊竟然三個月左右才能兼職完成像微信類的社交軟件項目,難道都是這樣?
要做一個百度,你要花10天時間,只需一個頁面
蘋果并不熱衷于技術創(chuàng)新,它只是一個有創(chuàng)意的公司,善于整合現有技術,而且底層的研發(fā)能力也不強。
這難道不是和你對蘋果的看法完全不同嗎?事實上,我說的是實話。你以前的認知是錯誤的。
蘋果并不熱衷于技術創(chuàng)新。它的大部分底層技術都是買來的。例如,通信技術主要依靠知識產權的轉讓。同時,它強烈反對幾乎所有專利持有者的主張,如諾基亞、愛立信和高通公司。它甚至不愿談判,更熱衷于訴訟。
知識產權訴訟非常復雜。因此,蘋果總是不支付或少支付專利費。蘋果已成為電信業(yè)最可怕的“專利霸王”。
Acacia以專利侵權起訴蘋果42次。諾基亞在美國起訴蘋果侵犯諾基亞32項專利,并在亞洲、歐洲和美國等11個國家對蘋果發(fā)起40項專利訴訟。
蘋果還以侵犯專利為由與三星展開世紀大戰(zhàn)。美國的公共知識、電子前沿基金會等組織,以及硅谷的一大批高科技公司,對蘋果濫用自己的專利權非常不滿,但他們幾乎瘋狂地反對其他企業(yè)的專利權。他們加入了反對蘋果的行列。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收到6份支持三星的無黨派聲明。
蘋果是世界著名的專利霸主。不熱衷于科學研究,甚至從未參加過國際著名的電子技術展覽會。利潤是它唯一的目標。蘋果的研發(fā)投入不到5%,而華為和三星的投入是15%,高通的投入更多。
回到標題中提到的基帶,蘋果從來沒有研發(fā)能力。以前高通公司的解決方案效果不錯,但現在出于利潤考慮被英特爾的解決方案取代,這一點受到廣泛批評。但我不在乎。人們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