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final類可以有子類 abstract和final同時修飾方法?
abstract和final同時修飾方法?final方法不允許被子類重寫抽象方法必須被子類重寫Java采用了什么策略來防止abstract和final同時被使用?它是這樣的:Abstract修改一個類
abstract和final同時修飾方法?
final方法不允許被子類重寫
抽象方法必須被子類重寫
Java采用了什么策略來防止abstract和final同時被使用?它是這樣的:Abstract修改一個類來表示它是一個抽象類。抽象類的特點是,如果一個類是抽象類,那么它可能不包含抽象方法,而是包含所有具體方法。相反,如果類包含抽象方法,則該類必須是抽象的。對于一個抽象類,無論它是否都是具體的方法,Java都規(guī)定它不能被實例化,它的對象不能被新方法生成。我們必須通過一個子類繼承它來完成抽象類的功能。抽象類的功能是通過實例化其子類來實現的。final修改類時,意味著類不能被繼承。這是最后一節(jié)課。所以absact和final是矛盾的。